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执法资格考试考前学习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及局领导工作指示,为做好新录用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含补考人员)参加税务总局组织的2018年执法资格考试考前学习及有关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及形式
考试内容以“行政执法知识模块”和“税收政策知识模块”两部分为主。
考试形式:机考。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参加税务总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应参加考试的人员
全市税务系统新录用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及往年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补考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执法资格考试。执法资格考试是对税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格认证和管理的必要手段,税务人员从事税收执法活动,必须取得税收执法资格。执法资格考试既是确保税务人员具备基本税收执法知识和技能的重要保障制度,也是促进税务系统新录用人员积极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做好执法资格考试,自治区税务局已将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纳入2018年绩效考评项目并从严考核(自治区税务局根据各市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进行考评。通过率排名前3名的单位得满分;其他单位按下列公式计算:指标得分=标准分值×本单位通过率÷第3名单位通过率),考试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参考人员所在单位的绩效考评成绩。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早抓紧抓好2018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力争实现考试通过率100%的目标;参考人员要认真对待考试,积极备考,努力提高执法资格考试成绩。
(二)确保考试人员复习时间。各单位应统一安排复习时间,对参考的同志应安排不少于1周的脱产集中复习时间,确保参考人员有足够时间安排复习。
(三)明确分工,强化统筹协调
要强化责任,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作用,政策法规、教育、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局将对各单位考前学习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督查。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