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广西沙丘建材有限公司、广西洁朗建材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广西沙丘建材有限公司、广西洁朗建材有限公司、广西极名贸易有限公司、广西纯澎建材有限公司、广西炫发商贸有限公司、广西梓瑟贸易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不在生产经营地址且法定代表人、财务代表人及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无法将税务文书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广西沙丘建材有限公司、广西洁朗建材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税务检查通知书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百色市平果县马头镇龙明街龙江路20号
电话:0776-582695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19年8月 1日
税务检查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孙建东、周袍等人,自2019年7月10日起对你(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税务检查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杨敏雄、唐敬评等人,自2019年7月10日起对你(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税务检查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杨敏雄、唐敬评等人,自2019年7月10日起对你(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检查人员姓名:杨敏雄 检查证号码:桂税稽4510190187
检查人员姓名:唐敬评 检查证号码:桂税稽4510190182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税务检查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唐敬评、杨敏雄等人,自2019年7月10日起对你(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税务检查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孙建东、周袍等人,自2019年7月10日起对你(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税务检查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唐敬评、杨敏雄等人,自2019年7月10日起对你(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2019年7月10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