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01911日以来多缴纳的税款(以下称退税)。由于一些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或者所留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税务机关经努力尚未能取得联系并协助办理退税事宜。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请尚未办理退税的纳税人(名单详见附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站北路办税服务厅(地址:北海市海城区站北路18号一楼)、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北海大道办税服务厅(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中20号)、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金海岸大道办税服务厅(地址:北海市金海岸大道10号)、铁山港区税务局铁山港区办税服务厅(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区建设西路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合浦县税务局第一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合浦县廉州镇迎宾大道130号)或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联系,核对确认应退税额、退款账户等信息。我们将按规定尽快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扣应纳税款。若考虑退税金额较小等原因,不愿申请办理退税的,也请尽快联系告知我们。我们将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见,若今后再申请办理退税,我们仍将按规定办理。

感谢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联系方式:0779-3201512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

                         2019年7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