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2.贵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doc
3.贵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doc
4.贵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doc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