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盘晴卉,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802210136,有效日期:长期。

持证人:黄琰,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802190112,有效日期:长期。

持证人:刘映,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802190149,有效日期:长期。

持证人:秦世亿,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800190133,有效日期:长期。

持证人:宁小嵘,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800190107,有效日期:长期。

持证人:黎志军,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800190145,有效日期:长期。

持证人:磨海玲,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800190165,有效日期:长期。

持证人:周李雄,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800190138,有效日期:长期。

持证人:莫以廷,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800190157,有效日期:长期。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