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现将阶段性结果公示如下: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通过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在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采用定向方式抽取了41户抽查对象(含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2户)。采取先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的稽查方式,对其纳税情况实施检查,并结合自查结果分析筛选,确定对12户抽查对象进行立案检查,
抽查案件的执法检查人员全部采取定向、不定向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截至目前,随机抽查工作查补税(费)款2555.31万元,入库税(费)款2497.37万元,入库滞纳金470.98万元。其中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查补税(费)款120.48万元,入库120.48万元,滞纳金8.18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