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催 告 书
桂市税二稽强催〔2022〕1号
桂林市昆雨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2MA5MY83H1F)
本机关于2021年12月31日向你公司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桂市税二稽处〔2021〕6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桂市税二稽罚〔2021〕22号),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催告,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按照《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桂市税二稽罚〔2021〕22号),缴纳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公司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王卫民,潘振光
联系电话:0773-2293215
地址:桂林市叠彩区复兴里11号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桂税稽4503190158、桂税稽4503190186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