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2023年第1期)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现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清册 (2023年第1期)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
2023年2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2023年第1期)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现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清册 (2023年第1期)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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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期)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现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清册 (2023年第1期)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