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灵川县税务局)法治建设工作在桂林市税务局党委和灵川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稳中求进攻坚年”任务安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实施“八大攻坚战”要求,推动税收法治化,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2022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圆满完成。现将灵川县税务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

灵川县税务局依法治税工作在桂林市税务局党委和灵川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了由灵川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相关部门参加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作出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本单位依法治税工作;坚持党委带头学、分级分类学、全面覆盖学、创新方式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学习计划中,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及时学习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部署精神;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税务法治实践相结合,面对今年疫情情况之下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税务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推动税收工作新理念、新机制和新方法创新,使灵川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得以扎实稳步开展。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桂林市委、灵川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灵川县税务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3个工作规则,坚持党组决策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向社会公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综合工作,主动服务好灵川发展战略。严格执行《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监督问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主要负责人对依法行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持召开各项法治工作专题会议,集体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作出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本单位依法治税工作,对于涉税问题等重大事项,会后全程关注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对涉及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重大税收事项决定及大额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等税收行政执法事项,必须经过法制股审核。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灵川县税务局全面推行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据权力清单,事前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事中公开行政执法过程、相关政务工作情况,事后建立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机制,更新税务行政执法主动公开目录;不断完善税收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注重公开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信息,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执法环境,2022年通过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各事项进行了公示,通过自治区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进行实时更新,及时传送到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行政案卷检查、行政处罚核实,督促税收执法人员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切实规范实施自由裁量权,提升税务执法能力和水平,防止随意执法现象发生。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依法履行税收监督职责。针对当前税收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灵川县税务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1名,配合法制部门,为灵川县税务局在合同执行、工程项目建设、国家政策执行等各个税收领域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加强内部风险防控,确保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谋划税收工作,夯实税收征管基础,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一)扛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政治责任,统筹好“减”与“收”,主动肩负起稳定宏观经济更大使命。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困难,灵川县税务局积极主动向灵川县委、县政府、纪委监委等汇报工作,成立减税降费领导小组,抓好重大项目税源监测,精确重点企业税源管理,持续开展堵漏增收实现税费收入平稳、协调、安全、持续。以数为据,织网定责,做细退前“数据关”;分类管理,四级联动,做精退中“审核关”;闭环提升,强化督察,做实退后“防控关”,促进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落细,有力帮助灵川市场主体爬坡过坎、纾困解难。

(二)严格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衡好“服”与“管”,主动担当起营造良好环境更大责任,谋求好“稳”与“进”,扎实承担好八大攻坚工作更大任务。灵川县税务局设立急难愁盼化解专窗,打造“惠企办税e路通”服务品牌,与银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联动推动“银税互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纳税人缴费人的分类分级管理;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咨询统一归口办税大厅;取消固定管户模式,重新建立起以责定岗、按岗配人的管理制度;前移税费服务和集中审批事项,由专门分局专责受理16项税费服务前移和集中审批事项;加强对采石行业税收精准监管和精诚共治;持续完善灵川县矿产资源税费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建材上下游企业风险评估;做优“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现96%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网上办理,同比增长19%,业务办理量同比增长28%,网上办税缴费更加整合通畅;扎实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及时研究解决办税缴费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办税流程更加简便优化;实行业务部门办税大厅“驻点跟班”工作机制,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纳税人直联点制度,诉求响应更加直通高效,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四、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

(一)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提高法治能力。一是加强日常法治教育学习,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召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法治建设专题学习等,强化法治教育,杜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存在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2022年灵川县税务局共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52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期;二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税收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严格执行税务“五要”、“十不准”纪律,强化考察监督,严格做到依法文明执法。本年度内,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犯罪受到追究。

(二)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灵川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理念,在日常工作中反复强调,税务人员要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要把执法的合规合法性作为税收工作质量的生命线,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全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

(三)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的审计、财会、执法等督查审计工作。

五、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一)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灵川县税务局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机构、人员设置与工作任务配比,经费得到保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本年度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复议意见为“维持执法决定”。

(二)切实保障依法履责,积极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取消或者下放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有效落实,坚决防止和纠正“上取消下不取消”“明取消暗不取消”等行为。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推进“阳光审批”。对税务总局及自治区税务局取消及下放的21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取消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后续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放、管相结合,有效防范审批风险。

六、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灵川县税务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内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积极开展各项普法活动。灵川县税务局开展好2022年度“税收宣传月”活动,税务人员以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以本辖区内纳税人为重点对象,充分利用税企QQ、微信群、短信平台、召开纳税人学堂等方式宣传税费法律法规;在税收日常管理及现场执法等环节,边执法边普法;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中,灵川县税务局通过在办公场所设置海报、微信推送“宪法宣传周竞答活动”等方式,进行宪法宣传,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领开展宪法宣誓。

(三)强化法治业务学习,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灵川县税务局把法制业务、党章党规党纪、税收廉政等法治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纳入2022年度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中。一是鼓励干部参加国家各类考试,2022年共有20人报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考试,截至2022年12月底止,共有3人考取了律师资格证,其中1人被桂林市税务局聘用为公职律师,1被灵川县税务局聘用为公职律师,为灵川县税务局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努力提升法治队伍素质,组织税务执法人员参加相关普法学习及考试,在税收业务培训同时增加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内容,要求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加强法治意识学习,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得到提升,在实际税收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2022年度本单位人员全部通过普法考试。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进机制

灵川县税务局不断培育、挖掘、推广示范典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2002年荣获“广西三八红旗集体”和“桂林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荣誉,清廉机关建设经验做法在全区税务系统动员部署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八、上年度本单位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问题及整改措落实情况

(一)年度本单位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问题

1.税务执法队伍法治建设仍需加强。随着税务工作的不断深入,税务执法越来越规范,社会监管压力增大,灵川县税务局税务执法队伍法治建设面临新的考验,税务人员法治思维不够深化、依法办事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灵川县税务局法治建设进程,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税收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点的差距。

2.部分税收执法人员主动学法意识有待提升。部分税收执法人员平时只注重对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而忽略对其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习形式单一,缺乏综合执法能力,新录用公务员基础薄弱,有待提升。

3.税法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纳税人守法意识不足,造成税收执法难度加大。逾期申报、不按规定保管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税法宣传力度不够,纳税人社会责任感不强,导致税务执法难度加大,从而也加大了税务执法人员执法风险。

(二)下一步整改措落实情况

1.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深化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继续将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作为一项严肃重大的政治责任扛牢抓实,进一步强化主动担当,采取有力措施,为经济发展增活力,添动能。

2.进一步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提升新录用公务员法治理论基础。采取集中学习、自学、邀请法律专业人员讲座等方式,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培训,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模拟测试等方式,进一步将学习成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学以致用,切实提高税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把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有机结合。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运用劝勉、提示、告诫、约谈、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刚柔并济,将税收服务融入到税收执法中,提升纳税满意度,促进税收共治,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降低税务执法人员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