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44号)的规定,现对我局工作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申建明 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302210110,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检查职责:税务检查,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颁发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持证人:李 滔 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302210113,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检查职责:税务检查,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颁发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持证人:伍 怡 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302210109,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检查职责:税务检查,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颁发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持证人:郭 燕 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302220104,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检查职责:税务检查,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颁发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持证人:杨 丽 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302190109,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检查职责:税务检查,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颁发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持证人:秦运红 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302210107,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检查职责:税务检查,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颁发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以上证件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