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五美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五美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4852001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

建设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五美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978.15㎡(其中:地下700.00㎡,地上3278.15㎡),地下一层,层高2.60m,地上六层,一层~五层层高3.20m,六层层高4.00米,建筑高度22.90m,框架结构。

开标时间

2025年8月27日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8月28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5年9月2日

预中标人

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4158701.58元

工期

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黄顺钟(注册编号:桂245111118466;身份证号:450122********055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赵建华【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5870;身份证号:452329********111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1.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综合楼装修工程

2.高峰阁深化装饰工程

3.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武鸣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

4.五象山庄服务型公寓工程

5.皇氏来宾乳制品产业化基地一期工程

6.藤县和平镇粉葛产业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或满分分值计)。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4071078.80元

工期

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何园源(注册编号:桂245171865442;身份证号:450122********314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唐玲玉【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7259;身份证号:450323********062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JX12电子信息实验楼

2.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桂林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1#商务办公楼、1#门卫室及一期地下公共停车场

3.桂林市城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一期)

4.桂林铁路康养中心新建康养楼

5.CCB建融家园.桂林建苑

6.桂林粮贸大酒店建设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或满分分值计)。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4158425.88元

工期

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阳志平(注册编号:桂245080907400;身份证号:450304********101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马东【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03184;身份证号:450324********375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企业业绩:

1.平乐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及警务保障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2.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国医堂室内外装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3.灵川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室内精装修工程

4.全州县名门世家二期19#—22#楼、32#楼、33#楼、二期地下室工程

5.桂林中学临桂校区2#艺术楼、3#国际部综合楼

6.桂林市灵川县供电局一级物资仓库项目

7.桂林医学院临桂新校区大学生艺术中心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或满分分值计)。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桂林市频道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3825369、381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