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S系统扣缴客户端预缴申报往年即已经入职的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栏显示为0或只扣除了一个月的费用5000元,未从2019年1月起累计扣除,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9-04-09 15: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咨询时间 |
2019-04-08 |
答复时间 |
2019-04-09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咨询内容 |
ITS系统扣缴客户端预缴申报往年即已经入职的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栏显示为0或只扣除了一个月的费用5000元,未从2019年1月起累计扣除,应如何处理? |
答复内容 |
扣缴单位在为员工办理工资薪金所得个税预扣预缴时,累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均按该员工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的实际月份计算。对未按实际工作月份数累计的,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检查入职时间是否填写正确。累计减除费用与任职受雇从业日期是有校验的,首先核实人员信息采集模块中该员工的“任职受雇从业日期”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则如实修改,然后在正常工资薪金申报表中删除此员工数据后重新添加,再点击税款计算。 (2)任职受雇从业日期无误的,检查离职时间是否误填写。如果离职月份小于当前税款所属期的年度,则减除费用按0扣除。因此,如该员工未离职,或离职日期填写有误,则按实际情况修改,然后在正常工资薪金申报表中删除此员工数据后重新添加,再点击税款计算。 (3)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和离职日期都正确的,则尝试更新办税信息。点击软件左侧的系统设置—申报管理—办税信息更新—下载,然后把该员工的正常工资薪金数据删除后重新填写,再重新进行税款计算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