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19-09-20
答复时间
2019-09-23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怎么规定的?
答复内容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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