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512006750405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采用本章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对你公司(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公司(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税务机关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60号

联系电话:0778-2292320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金城江税二分 税通〔2023〕1235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