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要求,贺州市税务局经认真分析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整改目标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评价整改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贺州市的决策部署,把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贺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部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优服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整改目标

各级税务部门要将整改工作作为回应公众关切、优化营商环境、改进税收工作的重要抓手,针对群众所提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对照,制定整改方案,规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全面整改到位,切实有效提高依法治税和税收服务水平,切实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切实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服务于民、取信于民

二、整改内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要求,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进行全面分析整理,逐条自查,提出了2条整改意见建议,并针对每项意见建议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形成了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责任分工表》(见附件1)。

三、整改步骤及责任分工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按照“全面整改、跟踪问效”的总体思路,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方式,全面分解责任,逐项整改落实,确保措施到位、沟通到位、宣传到位、督查到位

(一)整改时限:整改工作从2018年7月开始至2018年9月底基本完成。

二)整改落实

1.公开整改承诺。贺州市税务局在2018年7月10日前,在其官方门户网站、所辖地区办税服务大厅公布整改工作方案及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纳入绩效分析讲评。在每季度召开的绩效讲评分析会上要求责任单位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点明未完成整改事项、工作步骤、时间表,确实做到领导关注、部门落实。

3.加强沟通宣传。贺州市税务局将采取“点面结合”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形成全系统上下共同参与整改的工作氛围。2018年7月开始到2019年1月,纳税服务科每月10日前通过广西税务绩效系统上报《2017年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宣传沟通情况表》(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是一把手要负总责。各县(区)税务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跟踪2017年度社会评价整改工作;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着力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强化整改责任。各县(区)税务局要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切实把整改措施精确到岗到人,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整改到位

(二)狠抓整改,务求实效。各级税务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本方案的整改目标及措施,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扎实抓整改、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并收集整理好整改工作成果检验佐证材料

(三)把握进度,跟踪问效。一是要统筹进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进度表,实行整改销账制度,及时公布整改结果,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做到真改实改快改、改一件成一件。二是要加强督查。整改重在落实,重在实效,整改期间,局绩效办及纳税服务科负责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把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对于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

(四)广泛宣传,突出实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纳税人之家以及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聚焦整改措施和工作成效加强报道,展示税务部门在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增进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提升纳税人税收工作满意度。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有关情况反映请联系贺州市税务局绩效办:5138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