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城北税务分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兴宾税社城分限缴函〔2025〕6001号
纳税人识别号:91451302MA5P1EK42C
用人单位全称:来宾市星亿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内容:你单位2021年 1月1日至2023年 12 月31日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共计(大写)壹拾叁万柒仟零陆拾陆元柒角整(¥137066.7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15日内到办税服务厅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到缴纳之日止加收的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具体欠费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征收项目 |
征收品目 |
费款所属期起 |
欠费金额 |
基本医疗保险费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 |
2021年6月-2023年6月 |
30873.89 |
基本医疗保险费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 |
2021年6月-2023年6月 |
7916.27 |
基本医疗保险费 |
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单位缴纳) |
2021年1月-2023年12月 |
950.00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 |
2021年6月-2023年3月 |
61593.62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 |
2021年6月-2023年3月 |
30799.26 |
失业保险费 |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 |
2021年6月-2023年3月 |
1912.42 |
失业保险费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 |
2021年6月-2023年3月 |
1945.82 |
工伤保险费 |
工伤保险 |
2021年6月-2023年3月 |
1075.42 |
告知事项: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兴宾区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签章)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