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自治区绩效考评2021年度中期社会评价其他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
填报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 填报人: 陆彦君   联系电话:5618851 填报时间:2021年10月15日
序号 对应附件1的序号 编号 意见建议内容 对该项意见建议的情况说明
1 19 0120210010900232 半年前孩子在滨湖路小学对面的时尚花蕊(原来是童梦星缘)托管班被打,伤得严重,报警南湖派出所,出警后说家长自己协商,打人孩子家长不愿见面,找青秀区下属工商局说教育局管,找青秀区教育局说由发证的工商局管,互相推诿。现在没有任何答复,这个托管班老师没有资质,又偷税漏税,希望相关部门对托管班监管到位。    我局对该项意见建议立刻采取相关措施,积极联系并实地了解企业情况,已对该企业进行税务宣传辅导,责令企业改正。今后我局将加强监管,做好宣传,提高纳税人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