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高峰林场社区卫生服务站:
你服务站《南宁市兴宁区高峰林场社区卫生服务站关于申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报告》已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你服务站是经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依法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0102330744088D,业务范围:预防保健科、全科医学科、中医科。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你院服务站从2019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5日期间,凭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在有效年度内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你服务站取得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收入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应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 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