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隆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隆安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全区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全市依法治市和全县依法治县会议精神。认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和中共隆安县委的工作部署及要求,持续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坚持依法征税、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依法带队,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现将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一是抓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隆安县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十二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史为镜、以史明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等等。二是抓细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党支部每个月主题党日活动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等。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识把握对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对法治税务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更好地推动法治税务建设率先突破、创新发展。

(二)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法治税务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大力增强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通过组织税务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完成知识更新,增强税务干部对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理性认识,进一步提高行政队伍整体素质。2021年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达100%,考试通过率100%。二是组织开展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以及开展“问需问计  实事快办”走访调研等普法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学校,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树立依法纳税、诚信纳税意识,为法治税务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严守依法征税底线,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准确把握税收收入发展趋势,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提高税收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021年,隆安县税务局累计组织税务总局考核口径收入47354万元,同比增收2447万元,增长5.45%;组织自治区政府考核口径收入47273万元,同比增收2475万元,增长5.52%;组织市政府考核口径及县政府考核口径均为47292万元,均同比增收2479万元,增长5.53%。

2021年,隆安县税务局累计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59627万元,同比增收21515万元,增长56.45%;组织非税收入4831万元,同比增收3296万元,增长214.72%;代收工会经费517万元,同比增收73万元,增长16.44%。

(二)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的重要决定部署,以及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隆安县税务局围绕“办税服务厅、税务咨询辅导中心、纳税人学堂”为基础平台,成立青年税宣队加强减税降费宣传及辅导,确保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缓缴税费政策落地生根。2021年1-11月(税款所属期),隆安县由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收和非税收入累计新增减税降费4817.30万元,其中:2021年新出台的政策减税降费1095.95万元;2021年展期实施政策减税降费3380.43万元;2020年年中出台政策在2021年的翘尾新增减税降费340.92万元。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年来,隆安县税务局在落实减税降费中,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要求落实中央和地方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税收普法责任制,助力税收营商环境优化和有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在办税缴费上做好“减法”,将蝶城办税大厅迁移至县政务中心三楼,整合办税服务资源,优化导税团队服务;减少人工办税服务窗口,增强线上业务受理服务;将核准小组及33项限时办结业务终审权限前移办税服务厅,解决纳税人来回跑、多次跑的问题;提供专职导税服务,做好预审业务分类、人员分流、资料预审,缩减纳税人的办税时长。二是在优化纳税服务上做好“加法”,增配自助办税终端设备11台、外网电脑22台,打造智慧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全新办税体验;增加自助区导税服务团队人员6人,运用智能导税平台引导纳税人线上办,让纳税人享受“1对1”的导税服务;增派2名业务骨干加入“老友号”税务咨询辅导团队,成立信息化支持团队,提高在线受理和办结涉税事项申请效率。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隆安县税务局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集体决策制度。税收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可能对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经政策法规部门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后,局领导集体审议决定。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税收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隆安县税务局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根据2019年1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规定,多次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截至目前隆安县税务局已无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为抓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定程序规定,不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依法治税与加强党的建设统筹推进,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内法规制度,规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有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挥党委在税收法治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三是加强对决策权力运用的监督和防控,使各项决策公开、公正、便民 、高效。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总局2021年第6号公告列出的10项“首违不罚”清单等的要求,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规范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得有越权或者擅自作出处罚决定的行为。2021年,隆安县税务局共办理行政处罚110条,处罚金额1.95万元,办理不予行政处罚847条,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执法行为。

(二)持续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执法方式,一是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等录入类事项已全部公示完毕并安排专人及时更新公示内容,让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不断提升隆安县税务局依法行政水平。2021年,公示执法人员33人。准予行政许可结果298条,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5510条,委托代征信息3条,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初步结果5548条,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110条,欠税信息20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142条。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业务部门集中配备照相机和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按照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操作指引对执法活动进行音像记录。三是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专人落实。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常态化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落实经常排查、集中调解工作措施,使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妥善化解。加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二)抓好重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地摸底排查,及早消除各种不安定隐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维稳工作责任制,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集中交办化解,确保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发,上访不越级。

(三)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对群体性上访、重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重大暴力抗税案件、重大偷逃骗税案件、重大盗窃案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在及时妥善处置的同时,于2小时内报告市局。

(四)加强舆情管理。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反馈及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到网上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回应,网上不实信息第一时间澄清,网上有害信息第一时间消除,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环境。充分发挥网络评论员作用,对涉及税务工作的网络负面信息传播等问题,及时跟进做好正面引导工作,占领舆论宣传主阵地。

七、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一是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机制,探索改进和优化纳税咨询服务方式,通过安排专人负责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对外公示咨询投诉电话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台上线工作,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复议事项,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性和公信力,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2021年隆安县税务局无行政复议案件。三是加强行政诉讼工作,严格落实《税务行政诉讼应诉规程》要求,落实税务部门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开展行政诉讼应诉前准备工作。2021年隆安县税务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行“阳关执法”。隆安县税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好“双公示”工作。对形成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隆安县税务局都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进行公开,每年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布转载上级税收政策文件等内容。及时通过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税务局网隆安县税务局子栏目网站、信用中国(广西)、广西税务协同共治平台等内外平台及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和公告栏等载体发布涉税文件、办税流程、欠税公告、行政执法等政务信息。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积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打造便捷服务。一是线下服务见实现细。打破传统柜台式业务办理模式,组建办税服务厅“流动服务”团队,形成以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为主,以爱南宁APP、微办税、自然人ITS等移动办税为辅,以实体办税服务厅指导办税为兜底的智慧办税格局。二是线上服务便民利企。建设线上业务受理团队,开通“老友号”远程咨询辅导坐席,提升“非接触式”办税后的运维能力。三是个性服务保持温度。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个税汇算“千人千面”提示提醒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为特殊人群办理纳税缴费业务,开展“问需问计 实事快办”走访调研活动,提供精准个性化服务。今年累计走访纳税人1960户,必走访户走访率达100%。征集纳税人诉求33条,加强问题整改和反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作用。严格按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在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固定资产采购、大额开支等方面坚持局领导集体审议,确保重大执法事项决策科学、公平、公正。二是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紧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主题,集体研究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的重大问题,审议重大事项,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有效促进税收法治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

十一、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近年来,隆安县税务局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在法治税务建设方面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工作格局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部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还不够牢固,税收执法政策业务水平低,熟练度不够,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不强,干部职工需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加强税费业务知识学习,才能适应当前税收工作的新形势,新挑战。二是税收执法还需持续规范和优化。当前,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入,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不断推进,多项改革同步进行,情况复杂多变,需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为法治税务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十二、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计划

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遵照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要求,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税务执法合法合理、透明公正,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为推动隆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完善多元化税收争议解决机制,规范税收法制秩序,防止税款流失。四是加强与公检法税收征管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安全交换共享,实现涉税司法案件征税及时化、常态化、制度化,维护国家利益,避免国家税收流失。五是加强税收制度建设,构建高质量税收制度体系。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积极参与税收政策调研。五是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为建设法治税务提供人才保障。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抓好全员在岗培训,鼓励在职干部参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倾情培养“政策通”和“多面手”的税务领军人才。隆安县税务局将以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为动力,恪守法治底线,奋力打造一支执法规范、服务高效、廉洁务实、开拓创新的税务干部队伍。

国家税务总局隆安县税务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