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南宁市税务局”)决定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张振明  南宁市税务局副局长

员:南宁市税务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综合内勤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各成员单位是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各成员负责对所属成员单位的拟公开政务(政府)信息进行最终审签。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2.负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核。 

3.研究部署南宁税务网站与新媒体建设、管理的重大事项。

4.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向广西区税务局和南宁市党委、政府报告全市税务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任: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副主任: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法制科考核考评科纳税服务科1名负责人

员:南宁市税务局机关各科室指定的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制度、指南、目录,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具体承办南宁市税务局机关的政务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南宁市税务局机关公开的政务信息。

4.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负责南宁市税务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6.负责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上级主管机构及各县(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

7.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8.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交流及相关的其他职责。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

                  20221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