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
2021-12-30 |
答复时间 |
2021-12-31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咨询内容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吗? | ||
答复内容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4号规定,纳税人符合规定条件之一的,可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请困难减免税的,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经有核准权限的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核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核准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所称纳税人是指具备法人资格的纳税人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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