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25-3-29

答复时间

2025-4-1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取得经营所得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如何扣除?

答复内容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