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25-4-18

答复时间

2025-4-21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财务报表的报送期限?

答复内容

广西财务会计报表按季度报送期限为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日期最后一日如遇法定休假日,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顺延;按年度报送期限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具体规定如下: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度和按年度分别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年度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二)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按年度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