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1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于20181030日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各县(市、区)税务局派出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同时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

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各县(市、区)税务局派出机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

20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