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立足实际、科学决策,坚持着眼长远、打牢基础,坚持干在实处、务求实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发力、夯实基础的关键时期”。2026年1月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要“以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重要抓手”“着力促进纳税人缴费人合规遵从明显提升”“为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贡献税务力量”。这一系列战略部署,为税务部门打牢税费征管基础、提升税费治理效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径。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和治理全过程(黄国灿,2025),推动传统经济模式深刻重构,政府治理环境发生系统性变革(聂爱云 等,2023)。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带来税源费源结构变迁,税费治理的复杂性显著提升(蔡昌 等,2025;梁季,2025),对税务部门打牢税费征管基础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海量数据成为核心治理资源,智能化手段重塑征管流程,为提升税费治理效能提供了技术可能(方铸 等,2023;曹锦阳,2024);另一方面,传统征管模式在数据共享、协同共治、日常监管等方面的短板日益凸显(陈龙 等,2024;袁娇 等,2024),党建根基、治理基础、行政效能、人才支撑等领域的基础有待进一步筑牢,税费治理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打牢税费征管基础,既是回应时代挑战的迫切任务,也是推动税收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选择。基于此,本文立足税务工作实际,系统梳理打牢税费征管基础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探索,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深层症结,提出可操作的对策建议,旨在推动税费征管基础在补短板、强弱项中不断夯实,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更多税务力量。
一、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打牢税费征管基础的理论逻辑
在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传统的税费征管模式正经历系统性变革,亟须构建一个多学科交叉、系统性强、问题导向明确的理论支撑体系。本文聚焦数字政府、算法治理、组织变革、协同共治四个理论维度,系统阐释打牢税费征管基础的内在逻辑与演进路径,旨在为后续剖析问题短板、梳理税务实践、提出优化对策提供系统的理论分析框架。
(一)运用数字政府理论,进一步推动数据赋能税费治理
当前,公共治理模式正从传统行政逻辑向以数据和智能为核心的数字化逻辑转型(李恩极 等,2025)。数字政府理论由此兴起,成为阐释数字技术驱动下政府组织转型与制度重构的重要理论。该理论认为,数字化转型的核心不仅是技术应用,更是一场以技术为支撑、以制度为载体、以能力提升为目标的综合性治理变革(Dunleavy 等,2006)。它主张将技术逻辑嵌入制度体系,通过流程再造、组织调整与文化转型,构建高效、透明、协同、以人为本的治理模式(刘琼莲,2024)。这一理论为税务部门从制度设计与治理路径上打牢税费征管基础提供了理论指导。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构建集中高效的治理体系。数字政府理论揭示了技术不仅是治理工具,更是重塑组织形态与权力结构的变革力量。依据这一理论逻辑,税务部门可推动征管、服务、稽查等业务模块向一体化平台整合,打破条块分割,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与数据贯通,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系统架构,从而提升税费治理的整体效能。
二是推动数据驱动的政策响应。数字政府理论主张将技术工具嵌入制度运行全过程,以数据要素驱动治理效能提升。依据这一逻辑,税务部门可依托大数据技术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构建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与智能风险预警体系,深化跨税费种风险联动分析,推动税费治理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感知、智能决策转型。
三是强化以公众为导向的服务理念。数字政府理论强调治理的开放性、响应性与参与性,树立以公众需求为核心的服务本位思想。据此,税务部门可构建智能客服、在线评价系统、个性化政策推送等机制,增强纳税人缴费人对政策的理解与信任,提升服务透明度与满意度。
(二)运用算法治理理论,进一步提升税费监管智能化水平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数字技术在政府管理中的深入应用,公共治理正迈向智能化新阶段(王奕文 等,2025),传统数字治理逐步向更具技术深度与系统智能的算法治理演进(Kitchin,2017)。算法治理理论认为,算法已从被动工具转变为治理的主动参与者,在智能政务场景中可以完成判断、风险识别、资源分配和干预触发(Eubanks,2018)。这一理论为税务部门打牢税费征管基础提供了技术逻辑层面的分析框架。在智能征管方面,依据算法治理理论,税务部门可引入基于机器学习的风险识别模型、异常行为监测系统和纳税信用评分体系,利用算法实现大规模数据筛查、精准监管对象定位与风险等级划分(王玺 等,2025),持续提升征管效率与合规性。在税费服务方面,可利用算法预测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识别常见问题,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企业精准匹配、识别、推送税费政策内容,实现服务“千人千面”和精准触达,推动从“统一式供给”向“差异化响应”转变。在资源配置方面,可将算法应用于税费业务压力预测、任务流转分配和人力资源调度,优化系统响应时间与大厅承载能力,提升整体运行效率。
(三)运用组织变革理论,进一步打造高效能税务组织形态
在技术驱动和不确定环境中,组织变革已从单一维度调整转向结构、文化、能力与治理模式的综合转型(Burnes 等,2013)。组织变革理论指出,数字化转型往往呈现渐进式与革命式并存的混合型变革路径(刘婕 等,2023),这为税务部门不断优化组织结构提供了组织逻辑层面的分析框架。在组织结构层面,依据该理论,税务部门可突破传统层级限制,构建扁平化、网络化的组织形态,如设立“数据治理中心”“智能风控平台”等跨部门协同单元,提升组织响应速度与执行效能。在组织文化层面,该理论强调“人”是转型成功的关键,税务部门可通过构建学习型组织、加强数字技能培训、重构岗位职责与绩效机制,提升税务人员对新系统、新技术、新流程的适应能力。在组织激励层面,通过建立有效的变革沟通机制与激励体系,缓解基层税务人员在税收改革发展中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增强组织凝聚力,为实现平稳有序的改革提供方法论支撑。
(四)运用协同治理理论,进一步完善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格局
协同治理理论是对传统单一主体治理模式局限性的理论回应。随着公共事务复杂性的加剧和治理需求的多元化,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力量协同共治逐渐成为主流治理范式(Ostrom,1973)。该理论强调,复杂治理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多元主体在制度化框架内的持续互动与资源整合。将协同治理理论运用于税务部门打牢税费征管基础的工作,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杨庆,2020)。在跨部门协同层面,依据该理论,针对地域广阔、经济结构多样的特点,税务部门可构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财政、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科技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健全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的税费治理保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财税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费共治新格局。在社会参与层面,通过建立包括行业协会、纳税人缴费人代表等在内的多元参与机制,汇聚更多主体的智慧和力量,更准确地把握纳税人缴费人真实需求,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推动税费治理的公众化、透明化和互动化。
综上所述,数字政府、算法治理、组织变革与协同治理四个理论分别从治理形态重塑、治理能力升级、治理主体适应、治理格局拓展四个层面,为打牢税费征管基础提供了系统的分析视角。这一理论分析框架不仅为税务部门明确强基方向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谋划改革路径、指导基层实践提供了方法论支撑,有助于推动税费征管在理论指引与实践探索的良性互动中实现补短板、强基础、促转型的目标。
二、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打牢税费征管基础存在的不足与挑战
在数字化转型驱动治理模式系统性重塑的背景下,打牢税费征管基础需要在理论引领与实践探索的良性互动中寻找路径。随着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和治理全过程,传统的税费征管基础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祝露西 等,2025),必须不断补强税费工作的薄弱环节及短板漏洞,把基础管理的“底座”夯实筑牢。近年来,税务部门虽然在加强税费征管基础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但在一线调研、与企业面对面访谈、分析调查问卷的过程中,笔者发现税费征管基础不牢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成为掣肘税收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党建根基、治理基础、行政效能、人才支撑等方面。
(一)党建根基仍需夯实
一是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理论根基仍需夯实。政治理论教育长效机制尚不健全,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税务工作、破解改革难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以政治机关建设成效巩固和拓展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成果的制度机制有待完善,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
二是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根基仍需夯实。部分基层党组织仍不同程度存在基础工作薄弱、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弱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组织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亟须加强系统施治。
三是基层党组织的从严治理根基仍需夯实。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直接管理优势未能充分发挥,管理监督尚未实现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党员干部思想动态与日常行为的掌握不够系统深入,特别是“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仍存在盲区,日常监督的穿透力和实效性有待提高。
四是党建制度的系统化与执行力仍需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在系统整合与有效衔接方面仍有优化空间,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制度执行中存在监督不到位、落实不彻底等问题,导致部分制度未能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五是“两个责任”仍需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向基层传导过程中存在压力递减、责任弱化现象,部分领域和重点任务落实中仍存在“中梗阻”,责任链条尚未完全拧紧。
(二)治理基础较为薄弱
一是税费大数据体系尚不健全。部门间数据共享共用仍显不足,关键涉税涉费数据采集存在明显滞后。比如,在项目建设、土地交易等重点领域跨部门数据壁垒尚未有效打通。数据质量标准与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数据采集、清洗和运用模式仍以人工操作为主,难以适应海量数据处理和深度应用需求。现有数据工具较为单一,未能充分赋能基础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调研组,2025)。源生数据入口质量不高,申报数据频繁触发事后风险疑点任务生成,数据质量治理工作任重道远。
二是税费协同共治有待拓展深化。跨部门协作多依赖于临时性、专项性安排,尚未系统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治理框架。特别是在跨境电商、平台经济等新业态领域,跨部门联合研判与风险响应机制相对缺失,难以形成系统集成、一体联动的治理合力。
三是税费监管效能亟待增强。日常税源费源管理呈现碎片化倾向,一定程度上存在“重风险应对、轻日常管理”的结构性失衡,风控核查、疑点推送与属地税源费源管理任务相互交织、多头叠加,易陷入被动应对上级推送任务的循环。同时,全链条监管能力仍显不足,传统监管模式难以有效适配新业态发展,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监测体系尚未建立,对复杂、隐蔽型涉税违法行为的穿透式监管能力较为薄弱。
四是税费服务供给仍需优化。日常办税缴费服务以常规化、制式化服务供给为主,差异化、个性化辅导服务供给不足。线上服务以被动响应为主导,问办协同、主动辅导能力不强,运用智能化手段开展申报前、申报中、申报后全流程提示提醒与疑难解答的水平有待提升(张健,2024)。线下服务仍主要依托办税服务厅现场叫号办理,能基本满足小微企业与个体纳税人需求,但难以适应大企业对降本增效、定制化涉税服务的现实诉求。
(三)行政效能有待提升
一是制度机制建设有待完善。内部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在系统性、协同性上仍存在短板,基本规范与配套细则、运行规则与操作指引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制度执行存在“象征性执行”“选择性执行”等现象,执行跟踪与问责机制尚不健全。
二是部门职能协同有待强化。部门工作职责边界模糊,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职责“灰色地带”导致推诿扯皮、衔接不畅,尚未形成职责清晰、运转高效、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基层减负工作有待深化。任务来源多头、统筹整合不足,基层税务机关同时承接上级多条线及地方政府各类任务,缺乏统一的准入与协调机制。多元任务叠加使基层税务人员精力分散于非核心事务,一定程度上影响税费征管主责主业的聚焦开展。
四是基础服务保障有待优化。智慧化办公与行政标准化建设融合不深,基层对新技术、新工具集成应用能力不足,制约日常运转效率;同时,基层疑难问题响应机制不健全,处理流程滞后,影响行政运行整体效能。
(四)人才支撑尚有不足
一是税务人员思想观念有待更新。部分税务人员尚未完全适应数字化转型要求,“用数”意识与能力亟待增强,数据驱动、智能治理等理念未能有效融入日常工作,主动运用数字化思维分析、解决业务问题的意识仍显不足,借助互联网、云计算及现代管理工具提升治理效能与行政效能的习惯尚未普遍形成。
二是税务人员管理机制有待优化。考核评价方面,各层级考核体系尚不完善,评价方式较为单一,日常考核与动态评估相对薄弱,部分考核事项与税务主责主业关联不够紧密。人员交流方面,部分单位执行交流制度不够严格,常态化、制度化的人才流动与保障机制尚不健全。
三是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与实效性有待提升。培训内容与数字化转型需求衔接不够紧密,对数智能力培养的需求把握不够精准。培训组织在统筹管理、人员选配、内容设计、时间安排等方面系统性不足,税费征管基础能力专项培训仍需加强,专业化人才梯队培养力度有待加大。培训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特别是面向基层人员的税源费源感知与数据分析类课程相对缺乏,培训考核与评估机制亦有待完善。
三、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打牢税费征管基础的实践与成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为例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以下简称“广西税务”)紧扣党建引领、税费征管、行政增效、人才保障四个关键领域,将理论逻辑转化为打牢税费征管基础的具体行动路径,在数字化转型中持续强化日常管理、补齐基础短板,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成果与实践成效,为提炼打牢税费征管基础的可推广经验提供了生动的实践样本。
(一)强化党建引领
广西税务坚持党建引领贯穿税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特别是在政治机关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扎实推进夯基固本工作,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成果与实践成果。一是政治机关持续建强。常态化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充分利用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活动阵地,探索推出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等条线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指引,打造“税润八桂·党旗红”党建品牌矩阵,以党建引领保障税务中心工作落实。二是党的建设提质增效。坚持抓基层、夯基础,规范并优化党支部设置,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晒党课”、组织生活“示范课堂”等活动,探索推出党建“五联工作法”“3A强堡垒”等支部工作法,打造全国税务系统党支部建设示范点,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管党治党从严从实。压实“两个责任”,健全“业务部门查风险+督审部门评内控+纪检部门强监督”机制,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风腐同查同治六项机制和案件查办七项措施,从严惩治出口退税、涉税中介等重点领域风腐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强化税费征管
广西税务坚持服管并重、服管一体,通过持续优化服务、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优化岗责,不断夯实税费征管基础。一是打造精细化的税费服务体系。深化征纳互动服务,推出“问办协同”服务模式,建立健全“一分钟响应”“集中核准”等一体化响应机制,不断完善线上服务方式;推广智能算税申报服务,优化申报实时校验和智能自检功能,实现86项税费种业务自动预填;以数字化场景方式持续改进发票赋额管理,“交易即开票”覆盖加油站、农产品等11个领域;强化涉税中介管理,涉税中介监管机构与人员增长1.3倍。二是健全合规化的日常税源费源监管体系。抓好规范申报“入口端”管理,申报端监控终端消费“两未收入”,引导自主合规申报;扎实落实常态化规范化风险分析和评估核查机制,建立300多个税源费源监管模型,逐步完善税源费源监管体系;深入挖掘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数据并取得初步成效,有效促进平台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涉税领域的融合应用,深化“不动产登记+税务”改革,实现“桂链”“税务链”跨链数据交互和可信流转,增强税源费源监管效能。三是建设规范化的税务执法体系。完善执法规范,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做好涉税行政执法与各类新修订法律法规的衔接,进一步规范权责范围和涉税行政执法文书。优化执法方式,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推广“云核查”模式,将40项需实地核查事项转为线上办理,实现“资料交互全网办、执法过程全记录、廉政风险全程管”,推动执法效能与纳税人满意度的双提升。出台广西税务执法手段指引,建成税务稽查工作质效监控平台,实现风险指标实时监测预警和全流程数字化穿透管理,依托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破获涉税中介虚开等要案。四是构建效能化的税费征管岗责体系。构建与数字化转型相适应的税费征管岗责体系,探索“税费服务集约化、税务监管提级化、税务执法专业化、支撑保障高效化”的税源费源管理新模式;建立税务管理员“量化考核+人工评鉴”积分制,设立基层直报联系点,规范风险处置流程,打造任务响应快速直达的征管责任体系,激发基层履职主动性,形成风险防控闭环。
(三)强化行政增效
广西税务从管理制度、绩效考评、工作作风、服务保障等方面加强行政管理,推动机关运转更加规范、高效、有序。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领导交办事项全流程跟踪”“闭环管理督查督办”等制度办法,创新推出“重要任务协同作战”“重点工作统筹调度”等工作方法,建立全周期、高效率、可跟踪的工作落实体系。二是强化绩效管理。优化评价模式和维度,突出贡献度导向,深化结果运用,细化进步加分、退步扣分规则,强化结果运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作风建设“1+3”专项行动,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作风不实、效率低下、落实不力等典型问题,推动全系统作风纪律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四是加强服务保障。出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9大类60条措施,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机制,统筹规范各类督查检查考核,从源头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后勤服务和群团建设,落实重大疾病互助、住院看望、走访慰问等关爱措施,营造安心工作、健康履职的良好环境。
(四)强化人才保障
广西税务围绕“选、育、管、用”协同发力,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突出实干实绩“选好人”。坚持看人品、看状态、看能力的用人标准,注重在改革攻坚和关键岗位中考察识别干部,推行职级晋升全链条管理,实施主要负责人评价表现、纪检组组长评价纪律的“双背书”制度。二是突出业务导向“育好人”。实施领军人才“墩苗”和青年才俊“育苗”计划,畅通区内与区外、机关与基层的双向培养渠道,构建“线上学习、线下集训、实战锻炼、复盘总结”四位一体的实战化培训体系。三是突出清正廉洁“管好人”。探索“片区化、项目化、信息化”监督方式,完善“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谈话、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评议”的以案促改机制,打造具有税务特色和广西特点的廉洁文化品牌,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廉政教育阵地全覆盖。四是突出担当作为“用好人”。有序推动干部跨地区、跨部门交流及职级岗位晋升,完善退出领导职务职级公务员的“评价+平台”管理模式,定期开展正处级领导干部履职评价,选派优秀青年干部赴深圳、安徽、河南、江西等地税务机关挂职锻炼。
四、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打牢税费征管基础的建议
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是对标“十五五”时期阶段性特征,固根本、利长远推动税务事业发展的有力举措。基层税务机关必须聚焦主责主业、针对问题短板,从党建根基、税费治理、行政效能、队伍建设“四位一体”协同发力,全面打牢税费征管基础,以征管基础不断夯实促进征管效能更大提升。
(一)进一步夯实党建根基,为打牢税费征管基础强化政治引领
一是完善“教育铸魂”机制。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由阶段性部署转向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运行,建立分级分类、训用结合的政治轮训制度,健全政治理论教育的课程供给、学时管理、效果评估全流程机制。着力破解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两张皮”问题,依托案例教学、课题研究、实务演练等载体,构建理论向实践转化的能力训练路径,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判税收改革形势、破解征管体制难题、驱动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深化的实践能力。建立政治机关建设成效与税费征管基础巩固的制度性关联,设计以政治能力建设赋能业务攻坚的传导机制,明确政治引领在任务部署、资源配置、考核评价中的嵌入路径,推动政治优势向治理效能有序转化。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教育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细分、内容适配、方式迭代,构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精准化供给体系,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在认知塑造与行为引导层面的实际效能。
二是完善“组织强基”机制。聚焦组织体系系统施治,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完善垂直管理体制下的组织运行制度,强化党组织在业务条线中的政治统领功能与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建设。聚焦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双提升,优化党支部设置形态,推动党组织嵌入税收征管一线、重大项目团队等业务单元,消除组织设置盲点。深化“四强”党支部创建,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对基础工作薄弱、党支部班子软弱涣散、“两个功能”弱化、日常管理混乱的党组织实行清单化管理,构建党组织动态监测与常态化整顿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围绕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中心任务精准发力,将改革攻坚中的难点堵点转化为党建项目的切入点,建立组织赋能、党员攻坚、成果转化的闭环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动员型向制度化、常态化转变。
三是完善“履责担当”机制。健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厘清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组织”及“七个关键岗位”职责,制定党建量化任务清单,打造明责、履责、督责、问责的工作闭环。优化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失职失责精准科学问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力有效。
四是完善“监管提质”机制。发挥各级党组织“管到人头”的优势,紧抓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关注青年党员干部,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与日常行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强基工程”中履职尽责、遵规守纪。从严推进正风肃纪,抓深发票管理、出口退税、涉税中介等7个领域专项整治,强化智慧监督赋能,提升日常监督的穿透力与实效性,坚决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系统整合与衔接配套,优化制度供给结构,强化制度执行跟踪问效与评估反馈,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进一步健全治理基础,为打牢税费征管基础强化工作指引
一是构建数据驱动的税收治理新范式。健全与发改委、市场监管、住建、法院、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常态化、制度化数据交换机制,推动实现银行账户、项目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关键涉税信息的智能化获取,促进多主体、多层级、跨部门数据融合共享。构建数据质量监控指标体系与动态反馈修正机制,建立数据准入门槛,完善数据校验规则,借助智能手段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数据,从源头提升数据质量。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在税务领域的应用场景,构建自动化、流程化、智能化的“人机协同”数据治理模式,增强数据工具赋能基础管理的能力。分层级分类别压实源生数据、加工数据、规则数据的质量管理责任,形成常态化数据质量治理闭环,有效降低申报数据触发风险疑点的频率。
二是构建多元协同的税收共治新格局。依托各地税费共治保障办法,推动健全配套保障制度和跨部门工作机制,促进信息互通、服务互融、监管互动、执法互助常态化长效化。完善税务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常态协作机制,研究制定信息共享、证据互认、联合执法的标准化流程与工作指引,聚焦跨境电商、平台经济等新业态领域,构建联合研判与风险响应机制,探索建立跨部门风险监测、线索移交、协同处置的共治共管路径。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在不动产交易、股权转让、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等领域实现更广泛的业务协同和场景建设。
三是构建分类分级的税费征管新模式。推进税源费源管理制度改革,构建新型“管户+管事”管理方式,实施纳税人缴费人分类分级管理,完善税务管理员积分制度,优化各级税务机关机构职能配置、前后台资源配置,建立县级税务机关风控核查、“征纳互动”等专业化管理机构,形成“重点税费集中管、重点事项专业管、日常事项属地管”的基层税源费源管理新格局,压实日常税源费源管理责任。
四是构建精准高效的税费监管新机制。建立覆盖市场主体设立、经营、变更、退出全生命周期的动态风险监测体系,健全以数据赋能和制度规则化为支撑、以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管理为着力点、以“结合部”联动管理为关键的日常监管机制。聚焦成品油、农产品、出口退税等重点领域,探索全环节穿透式监管、全链条数字化治理等新型监管路径。针对平台经济、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交易隐蔽性强、主体跨域性高等特征,完善事前实质性审核与事后穿透式管理机制,构建行为、资金、票据、主体多维关联分析框架,运用算法模型监测、交易轨迹还原等数字化工具,加强事前的经营实质性审核和事后的业务穿透式管理,提升对复杂、隐蔽型涉税违法行为的穿透式监管能力。
五是构建惠企便民的智慧服务新生态。完善“问办一体”智能咨询体系,构建智能应答优先、人工兜底托底的咨询服务闭环。推行智能自检申报机制,深化“全税费种健康体检”功能,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自主合规能力。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推动服务端口前移,建立“主动发现、智能研判、分类提醒”的服务模式,增强服务的主动性。依托纳税人缴费人规模、行业、交易特征等标签体系,差异化供给政策辅导、风险预警、合规建议等服务产品,系统提升税费服务的适配度与获得感。针对大企业降本增效诉求,探索税收遵从年度报告、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税收解决方案等定制化服务路径。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为打牢税费征管基础强化运转保障
一是以制度规范促进管理强基。提升内部行政管理制度的完备性与系统性,从督查督办、绩效考核、数字人事、工作流转等方面优化制度供给,强化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形成相互支撑、协同发力的制度合力。健全制度执行跟踪问效机制,建立“制度—执行—反馈”闭环管理,对制度执行中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严肃问责,确保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二是以流程再造促进运转提效。推行“一指挥三同步”工作机制,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任务统筹数字化平台,实现任务下达与执行标准、操作指引、责任主体同步明确,动态监测基层任务处置与网点网格运行状况,形成全程闭环管理。建立规范化任务准入流程,对下达基层的各类任务实施“来源审核—风险评级—资源匹配”全流程管控,从源头压减多头重复布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保障核心业务聚焦开展。
三是以协同优化促进效能提升。健全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推动跨部门主动沟通、相互补位与紧密配合,消除职责“灰色地带”。完善综合办公系统功能模块,集成应用人工智能、流程自动化等新技术工具,提升办公智能化、人性化与可视化水平。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络员机制,构建“问题收集—解答反馈—上报闭环”管理体系,整合基层高频问题数据库,缩短疑难问题响应周期,全面提升行政运行效能。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打牢税费征管基础强化人才支撑
一是提升税务人员现代化履职能力。实施数智化税收通识教育与数字应用能力专项提升计划,增强税务人员“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的思维意识与实践能力;鼓励基层发挥贴近实践一线的优势,在税费征管、税费服务、协同共治等领域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模式(杨海涛 等,2025),营造鼓励创新的制度环境。
二是健全税务人员管理制度机制。完善人员“能上能下”机制,细化不适宜现职岗位人员的评价标准与调整程序,推动履职评价制度落地见效;规范跨单位、跨岗位交流轮岗机制,明确重点岗位人员交流的条件与流程;探索职级晋升积分制评价制度,完善职级人员常态化管理与激励机制,充分激发队伍整体活力。
三是增强教育培训的系统性与实效性。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化人才梯队培养体系,加强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应用、数字化征管工具操作等税费征管基础能力专项培训;推行“学训战”一体化培养模式,在任职培训、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中系统融入数据采集、分析与应用课程,提升税务人员在真实业务场景中的数字化智能化应用能力;完善培训考核与评估机制,持续提升教育培训实效。
四是完善人才引进与专业化培养体系。优化税务人员招录机制,在公务员考录中适当向数字技术、数据分析等紧缺专业倾斜,增加相关岗位招录名额;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深化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设跨学科课程与专项培训项目,定向培养既精通新经济业态领域税收政策、又掌握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作者:
肖映波(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