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凌朝福(身份证号码:452501********07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桂税一稽通〔2019〕41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本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湖19号
电话:0771—558353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桂税一稽通〔2019〕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