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北流荣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981685178820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桂税四稽处〔2019〕69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桂税四稽处〔2019〕13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地址:钦州市北部湾北大道53号
电话:0777—3693106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2019年9月17日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桂税四稽处〔2019〕6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桂税四稽处〔2019〕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