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恒能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100MA5MX5NY4D):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局2021年3月8日起对你公司涉税情况进行检查,作出《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桂税一稽检通一〔2021〕6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桂税一稽通〔2021〕27号)文书,因多次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上述文书仍无法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桂税一稽检通一〔2021〕6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桂税一稽通〔2021〕27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桂税一稽检通一〔2021〕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桂税一稽通〔202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