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广西韵库维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100MA5Q1GBC7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桂税一稽检通一〔202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桂税一稽通〔2021〕100013号﹚予以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20

电话:0771—555235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329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桂税稽检通一〔202121

2、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桂税稽通〔20211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