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姓名:刘军,税务检查证号:桂税稽L4500250137;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