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中央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中央空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中央空调工程
项目编号:GS(3)2019313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076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
联系方式:陈工、杨锋 0771- 5562281、55380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0771-280765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中央空调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二)业绩要求:无要求 。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9.37498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18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2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标书咨询处。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场地安排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中央空调工程,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S(3)2019313G
建设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中央空调工程,包含施工设计图及中央空调采购需求中的空调工程全部内容。
招标控制价:5093749.83元。
要求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含拆除原旧中央空调机组),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招标范围:包含施工设计图及中央空调采购需求中的空调工程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2.业绩要求:无要求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9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9月27日(工作日)止,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时;
2.发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标书咨询处。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 元/本,不含图纸及清单,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正常工作时间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场地安排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
地 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
陈工、杨锋
联系人:
黄工
电 话:
0771- 5562281、5538098
电 话:
0771-280765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