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玉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局公告2018年第5号,广西玉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予以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玉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玉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

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玉林税务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