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局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横税税告〔2023〕1号)



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