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贵港市通达石料开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802056008175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桂税四稽强催〔2021〕2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桂税四稽强催〔2021〕2号)
税务机关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北部湾北大道53号
电话:0777-3693160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2021年 2月23日